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楼主   帖子创建时间:  2022-12-29 16:48 回复:0 关注量:13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与此同时,面对巨大的市场需求,社会上也出现了一些打着中医养生保健旗号,实际上进行欺诈活动的现象,严重误导了消费者,给中医药健康发展环境带来了负面影响。我局高度重视中医养生保健相关工作,会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部委联合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乱象专项整治和“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净化了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业市场。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促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纲要(2019-2022年)》等文件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为目标,规范推广中医养生保健和治未病服务。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医师在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服务的暂行规定》,明确了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服务内容以及中医师在养生保健机构提供服务内容、禁用项目等,规定“中医师在养生保健机构提供服务过程中开展本规定中禁用项目的,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是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工作部署,积极协调市场监管总局推进落实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印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市监注〔2019〕66号),编制了《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试行)》,将“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作为经营范围规范表述内容,规范相关企业登记注册工作。


  三是严厉打击虚假夸大宣传服务的行为。我局积极协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部门严厉打击假借中医旗号、虚假违法宣传服务的行为,与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发挥职能作用,形成监管合力,联合处置了有关重大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事件。


  四是加强中医养生保健宣传引导,推广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开展中医药科普宣传和巡讲活动,指导建设遴选81家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覆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顺应线上传播发展趋势,初步构建中医药文化传播新媒体矩阵。加强与央视、人民网、学习强国、抖音等平台合作,有效拓宽中医药文化传播渠道。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养生保健意识和健康理念,提高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在依法支持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的同时,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为的监管。


  一是推进研究制定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我局将推进研究制定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明确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内涵与外延,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为。


  二是研究建立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负面清单和信用机制。联合相关部门,探索研究制定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负面清单,明确禁止性和限制性服务项目目录。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纳入国家信用监管平台,并实施联合惩戒。


  三是推进建立联动监管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在市场监管、中医药、公安、城管等部门明确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建立有效的联动监管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对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乱象形成高压态势,规范和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业发展。


  四是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充分发挥现有行业协会相关作用,引导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提升专业化水平,利用行业组织的专业力量,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是加强科普宣传,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以舆论宣传作为行动抓手,不断拓展宣传阵地、创新宣传形式、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自媒体等多种手段深入群众聚集场所进行中医药法律法规和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宣传,曝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提高群众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甄别能力,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科学的健康保健理念,提高自我防护、医疗安全和法律法制意识。同时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鼓励群众提供违法违规线索,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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