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4月24日讯(记者 李璐 谭苏昕 摄影 龚子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4月24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举行“守护好一江碧水”主题新闻发布会,会议披露了湖南在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和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3个方面的更新。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
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2024年3月1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2020年,湖南省发布“三线一单”的定义与工作定位。资料图
在加强生态分区管控方面,湖南自2018年以来做了大量工作,并于2020年先后出台相关成果。2020年6月,省政府发布《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意见》;2020年11月,经省政府同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同年底,覆盖湖南全域的860个环境管控单元及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全部发布,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初步确立并实施。
“十四五”期间,由于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和目标以及国土空间规划等发生了明显变化,2023年以来,全省从3个方面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内容更新,具体情况如下:
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更新
全省管控单元由860个调整至875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由253个调整至260个,面积占比由37.5%增至37.84%。重点管控单元由358个调整至349个,面积占比由21.38%降至20.44%。一般管控单元由249个调整至266个,面积占比由41.12%增至41.72%。更新成果在总体保持稳定的基础上,强化了精细化管控。
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更新
在保持总体框架不变的基础上,湖南结合地方实际,充分衔接湖南省“十四五”规划、“三区三线”成果和降碳减污协同增效要求等相关内容,分区分类动态更新总体管控要求。主要对优先、重点、一般三类单元总体管控要求、省级以上产业园区以及长株潭、洞庭湖、湘南、大湘西四大板块的总体管控要求相应进行了更新。
同时,根据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在长江湖南段和湘江干流岸线的基础上新增洞庭湖区、资水、沅江、澧水干流岸线,更新后实现“一江一湖四水”全域干流岸线的分区管控;根据国家双碳目标,新增清洁能源分区管控,率先探索提出风能、太阳能、抽水蓄能资源禀赋分区和相应的管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