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通过颁布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于近日发布了十件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典型案例,展示了人民法院依法守护雪域高原生态环境的经验和成效。
青藏高原有“世界屋脊”之称,这一地区是亚洲不少大江大河的源头,长江、黄河、澜沧江都发源于此。这片神奇的土地,还拥有藏羚羊、雪豹等大量珍稀动物,并孕育了丰富厚重、绚丽多姿的青藏高原生态文化。由于青藏高原是全球气候变化的关键区、敏感区,因此保护好青藏高原的生态系统,不仅对维护我国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水资源供应、气候系统稳定具有重大意义,而且对维护世界生态安全也具有积极意义。
近年来,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全面展开,生态保护补偿和转移支付力度加大,有效遏制了当地生态恶化趋势。但也要看到,青藏高原自然环境特殊,生态环境较为脆弱,草地退化仍较为严重,冰川退化风险加剧,湖泊萎缩、湿地退化等问题依旧存在,生物多样性面临威胁,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以法治守护高原,乃生态振兴之本。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等不同诉讼类型,涵盖森林、高寒草甸、草原、河流、湖泊、湿地、雪山冰川等生态系统要素,涉及青藏高原珍贵濒危和特有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大江大河源头和重点湖泊保护、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保护、矿山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传统生态文化遗产保护等多方面,不仅全面立体地展现了司法机关贯彻落实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保护青藏高原的积极作为,也为今后依法治理高原生态提供了有益借鉴。
例如,在唐某良等三人非法捕捞青海湖裸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共同承担生态修复费用,并组织增殖放流,及时修复受损生态环境,体现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保护原则,也有力维护了当地生物多样性,确保了当地生态系统食物链安全。
再如,在色某等五人盗掘古文化遗址、色某等三人盗窃文物案中,人民法院依法严惩破坏文物和文化遗产犯罪行为,对潜在犯罪分子形成了有力震慑,对于引导公众增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弘扬青藏高原优秀生态文化具有积极意义。
应该看到,在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青藏高原不可能关起门来保护生态,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这就需要强化依法治理,找到保护与发展的平衡点、结合点。
不难发现,在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无论是非法采矿案、还是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抑或固体废物污染责任纠纷案,其矛盾点都是在向大自然“取”与“予”的问题上,涉案企业和当事人存在着明显的失衡行为,没有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辩证关系,结果对当地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破坏。这些案件的依法办理,既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依法守护青藏高原生态环境资源安全的坚定决心,也亮明了司法机关维持青藏高原生态平衡的坚定态度。
为了加强对青藏高原这一特定地理区域的全面系统保护,今年4月26日,我国通过了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促进青藏高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支撑。依法守护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司法机关责无旁贷。此次发布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典型案例,正是司法机关进行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普法宣传的一种有益方式,不仅能够推动全社会深刻认识青藏高原在维护我国乃至全球生态安全方面的重要地位,也为基层司法机关审理此类案件提供了有益参考,从而有助于社会各方统筹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张全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