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党和国家重大体制创新和重大改革举措,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大原创性成果和制度性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建得好、用得好,敢于动真格,不怕得罪人,咬住问题不放松,成为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硬招实招”。
自2016年11月中央督察组进驻我省开展第一轮生态环保督察以来,我市接受了两轮3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一轮2次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最严要求、最实作风、最高标准抓好督察整改落实,夯实了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助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成为推动美丽武汉建设的重要力量。
这十年
我们坚持高站位谋划布局,把整改责任压得更紧
市委、市政府坚持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问题来抓,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最严标准统一思想和行动。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及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督察相关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历任市主要领导多次对湖泊保护与治理、黑臭水体整治、长江大保护等重难点任务进行现场督办,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整改。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扎实有力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在督察推动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深入人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得到坚决贯彻落实,各区各部门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显著提高。
这十年
我们坚持高效率调度指挥,把整改合力聚得更强
坚决落实整改目标、措施、责任和时限“四张清单”,实行调度、督办、通报、约谈“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督察整改销号验收办法,确保整改要求传达到位、整改工作令行禁止、整改效果从严从实。对中央及省级督察5次反馈意见涉及我市的211项整改任务、3019件信访件,实行清单化管理, 定时通报整改进展,对整改进展缓慢、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及时下达提示函、督办函。集中整改期内,加强常态化调度、清单化督办、不定期暗访,实行“每周碰头、每月调度、双月交账”的超常规机制,通过开展交叉检查、现场核查、面对面复核、专项行动抽查等方式,持续传导压力,强力推进整改。各区各部门主动担当,紧盯目标任务,聚焦突出问题,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综合施策,持续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形成全市督察整改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