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法院召开涉医疗养生类养老诈骗案件情况新闻通报会,刑事审判庭庭长李婧就3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案例一:尹某等人保健品退费诈骗案
2019年5月至8月间,被告人尹某利用其在保健品公司工作时获得的尚某等被害人的身份、电话信息,使用事先从网上购买的工作证、公章、制服,伙同被告人梁某虚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谎称老人之前购买的保健品是假冒产品,司法机关已追回案款并委托其处理退款事项,并以退还保健品钱款需要先交纳手续费为由,骗取多名老年人财物共计21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尹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犯罪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终根据各被告人具体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3年3个月不等刑罚。
法官提示
本案被告人利用前职业的便利性,掌握了老年人购买保健品的相关信息,花样冒用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使用各类伪造的证件、制服骗取老年人的信任,以退保健品费用为由,骗取所谓的“税金”“手续费”。在此类“保健品退费”诈骗案件中,由于犯罪分子事先收集获取了老人个人及购买保健品的相关信息,所以其向老人所述购买保健品数额与实际购买的基本吻合,加之其往往伪装成公职人员身份,使老人们放松警惕。由于当前很多保健品诈骗事件屡被曝光,老人们被提醒要谨慎购买保健品防诈骗,很多老人高价购买保健品被骗后为隐瞒子女不想报警,同时又急于拿回之前购买保健品的钱,便落入犯罪分子量身定做的圈套二次被骗。
在此提醒,老年人发现自己购买的保健品涉嫌诈骗、非法经营、虚假宣传等情况时,应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或工商部门等相关部门反映,如有电话自称相关单位或组织办理退还购买保健品钱款时,要先核实负责单位的具体信息,及时与家人沟通,避免二次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