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健全专门审判机构、推动协同共治——(引题)
为黄河生态筑牢司法保护屏障(法治聚焦)(主题)
人民日报记者 郑洋洋
千里汾河,自管涔山奔流而下,向西拐了个弯,静静地投入到黄河的怀抱——这里是位于山西省万荣县庙前村的汾河入黄口。2020年以来,庙前村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Ⅳ类标准,实现了“一泓清水入黄河”。去年,白天鹅、娃娃鱼等动物首次出现在这一河段,吸引不少游客专程前来欣赏。
“以前可不是这样,非法采砂时有发生,破坏了黄河的生态环境。”山西黄河河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山西境内黄河全长966公里,流经4市19县,占到总干流的17.7%。“保护压力不小,仅靠我们根本打击不过来,这几年多亏了法院的司法保障!”
近年来,山西坚持打击与保护并举,不断完善机制,延伸服务,由法院牵头相关单位协同共治,为黄河流域生态筑牢司法保护屏障。
完善组织机制,形成“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的协同共治格局
“河务部门行政执法手段有限、相关案件移送不畅,违法采砂之风总是刹不住。”提起黄河山西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山西黄河河务局相关负责人颇为感慨。
转变来自两年前。2021年4月,随着法槌响起,万荣县人民法院对一起非法采砂案件公开开庭宣判,以非法采矿罪判处被告人王某、黄某某、严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至两年十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这是山西首家环境资源法庭挂牌成立以来敲响的“第一槌”。
“我们联合黄河河务局在沿岸举办现场会,发布一批典型案例,非法采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万荣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庭长薛印端说。
该案宣判的一个月前,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山西黄河河务局在汾河入黄口联合设立“黄河·汾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是集司法保护、环境修复、法治教育、文化推广于一体的生态环境保护平台。”山西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卜文礼介绍,目前,山西法院在汾河源头、汾河中游等地也设立了司法保护基地和专门环境资源法庭,形成了汾河全流域生态保护格局。
近几年,山西法院不断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体系,健全专门化审判机构。目前,全省11个中级人民法院已全部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117个基层法院均设置了专门审判团队,实现了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