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断增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扎实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在省生态环境厅和忻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进一步增强,美丽忻州建设迈出坚定步伐。
制度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
作为汾河发源地,作为黄河入晋第一市,忻州始终牢记“一泓清水入黄河”的殷殷嘱托和“让这条山西的母亲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的重要指示,从思想上和行动上真正将“一泓清水入黄河”作为改善生态、提升工作的重要统揽。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实施了一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持续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落实好“一泓清水入黄河”系列部署,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在顶层设计方面,忻州在全省率先出台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高标准编制《忻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两山四河一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专项规划》等一系列发展治理规划,明确“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总体思路和实施路径,为助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遵循。制定《忻州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忻州市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地方性法规标准体系和政策体系“七大体系”;出台《忻州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忻州市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制定《忻州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实绩考核办法》,全面推行生态文明建设“一票否决”,有力发挥“绿色考核”指挥棒作用。
忻州先后制订、修订了《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忻州市滹沱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等生态文明领域地方性法规8部,出台《关于保障和促进绿色发展的决定》《关于加强黄河流域忻州段生态保护实施禁牧的决定》等法规性决定3部,为全面推进美丽忻州建设提供了扎实有力的法治保障。特别是在《山西省整沟治理促进条例》立法过程中,总结忻州整村搬迁中发现和形成的宁武涔山沟、岢岚中寨沟、静乐庆鲁沟、繁峙伯强沟、定襄县两岔沟等的实践经验,提出整沟治理的合理化建议254条,为筑牢全省生态保护法治屏障贡献了忻州力量。
行动贯彻落实“一泓清水入黄河”
为保护汾河源头生态环境,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紧紧围绕国、省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从流域生态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出发,治源治水相结合,保好水、治差水、增生态用水,“夯基础”与“补短板”两手发力,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实现了黄河(汾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
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对黄河流域8个县保留的所有排污口全部建档立标,形成排污主体—排放口—排污通道—水质断面“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开展全市200余公里城镇排水设施排查整治和3.2万余座排水管网设施清淤工作;聚焦水污染防治工作“中梗阻”,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忻州市13个县346.01公里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任务,投资近2.1亿元建设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全市建成投运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共14座,总设计处理规模为27.2万立方米/日……通过不懈的努力,2023年1—11月,14个国考断面中优良水质(I—III类)断面14个,比例100%,同比去年优良水质断面增加2个,改善率提升14.3%;7个省考断面中,优良水质(I—III类)断面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