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今日向媒体公布了2023年第四季度(10—12月)和1—12月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总体情况
第四季度,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9.8%,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8%,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
1—12月,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9.4%,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7%,同比持平。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
图1 1—12月全国地表水水质类别比例
二、主要江河水质状况
第四季度,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92.1%,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6%,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五日生化需氧量。其中,长江流域、西北诸河、浙闽片河流、西南诸河、珠江和黄河流域水质为优;淮河、海河、辽河和松花江流域水质良好。
1—12月,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91.7%,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4%,同比持平。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五日生化需氧量。其中,长江流域、浙闽片河流、西北诸河、西南诸河、珠江和黄河流域水质为优;淮河、辽河和海河流域水质良好;松花江流域为轻度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