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保护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一年多来,依法治江护江兴江取得积极进展。2022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的意见和建议。作为保护长江的重要力量,长江沿岸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积极推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强化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垂钓爱好者成为
长江生态保护志愿者
重庆涪陵:创新推出
人文生态检察制度凝聚长江保护合力
“可视锚鱼钓具潜在的危害性非常大,对繁殖期的鱼类资源是一种毁灭性的打击,严重危害长江生态环境……”前不久,一场公开听证会在重庆市涪陵区检察院举行。针对犯罪嫌疑人非法捕捞的危害和生态修复问题,涪陵区钓鱼运动协会会长龚步宁发表专业意见。
这是涪陵区检察院依托人文检察制度,凝聚长江生态检察官与社会团体、行政机关多方合力,推动长江生态“云保护”大格局的一个缩影。
“钓多少鱼补多少鱼”
2022年2月24日,涪陵区长江边举行了一场增殖放流活动。与以往情况不同,这次活动的主角是涪陵区钓鱼运动协会和游泳运动协会的会员。
“钓了几十年鱼,我还是第一次放鱼苗进长江。”龚步宁一边放鱼苗一边感慨。“先放鱼增殖,再合法垂钓休闲,这种方式我们举双手赞成。”让涪陵区游泳运动协会副会长丁季平竖起大拇指的,是一项叫作人文生态检察的制度。
2022年2月10日,涪陵区检察院正式建立起人文生态检察制度。该制度的重要一环,就是与垂钓、游泳等民间社会团体共同建立长江生态环境预防协作机制,倡导社会团体每年初提前预测对生态可能造成的影响,并据此通过增殖放流等方式提前开展生态修复,即“钓多少鱼补多少鱼”。
龚步宁告诉记者,涪陵辖区内长江流程77公里,流域面积大于5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18条,垂钓文化土壤深厚并延续数千年。但不知从何时起,他发现长江“无鱼可钓”了。“在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合法、合规地发展垂钓文化,我们非常赞同。”作为此次增殖放流组织者之一,涪陵区农业农村委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研员刘顺科表示,人文生态检察制度对落实落细“长江十年禁渔”政策、杜绝非法捕捞现象很有现实意义。
增殖放流活动结束后,涪陵区钓鱼运动协会和游泳运动协会会员还接受了涪陵区检察院颁发的“人文生态检察联络员聘书”,正式成为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民间志愿者。
“从垂钓者到长江生态保护志愿者,我们今后有了双重身份。”捧着证书的龚步宁表示,垂钓者非常清楚哪些地方容易非法捕捞,他们将与相关主管部门一起守护长江生态。
大数据赋能“长江十年禁渔”
“嗨,我是一条生活在美丽长江里的小鱼,在这里生活着我的家人们。劝君不捕江里鱼,万千鱼仔在腹中!”如今,漫步长江涪陵段岸边,市民会收到这样一条短信。根据涪陵区检察院2021年与通信运营商签订的协议,通信运营商会向在江边停留超过30分钟的群众发送温馨提示,这是人文生态检察制度的“云创新”之一。
根据人文生态检察制度,涪陵区检察院与该区农业农村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享“渔政AI预警处理系统”,通过人工智能识别摄像头等对可能的违法行为提前预警劝诫,对已发生的违法行为拍摄留证。同时,涪陵区检察院与该区公安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依托110可视化监督平台,共享区公安局关于水资源保护、岸线资源保护等“每日警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