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导引
2022年1月、4月、5月、6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包括联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等系列文件,规范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破坏海洋自然资源等案件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等。
上海政法学院特聘教授 王树义
点评: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以“组合拳”的形式连续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森林资源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文件,并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联合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等发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大司法保护自然环境、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的力度,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勇于担当的精神。这些文件重点强调了以下几点:其一,进一步加强对野生动物资源、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森林资源的司法保护;其二,在自然资源案件和生态环境侵权纠纷案件审理中,应认真贯彻民法典的绿色原则,严格审慎适用惩罚性赔偿,注重法律的公平公正,充分发挥惩罚性赔偿的制度功能;其三,为加强对海洋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特别保护,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其四,多部门应积极参与、努力协同,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设,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