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生态保护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情况。
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郭兰峰表示,我国地域辽阔,有960万平方公里,生态系统复杂多样,在国际上总体偏弱,生态承载力和环境容量都不太足,生态环境保护压力较大。当前,生态文明建设正处在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出台《条例》,建立完善的生态系统保护长效投入制度体系,有利于让生态保护主体吃下定心丸,全力保护青山绿水。
▲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郭兰峰 图据国新网
郭兰峰介绍,《条例》一共6章33节,分三个方面:一个是财政纵向,就是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还有一个地区间横向补偿,也就是流域之间、区域之间的政府间补偿;还有一个方面是市场机制补偿。
郭兰峰介绍,《条例》第一章首次明确界定生态保护补偿的概念。第二章是财政纵向补偿,希望能用法规的形式稳定保护投入的基本盘,突出有为政府作用。《条例》用法律的形式,把这些投入固定下来,给社会一个稳定预期,同时也是对政府的一种约束。另一方面,强化区域主体功能,将一些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地纳入补偿范围,从而推动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合作、协同发展的区域格局。第三章是地区间的横向补偿,重在加强区域治理联动,织密织牢保护合作网络。这几年,流域相关的地方政府都在积极实践,探索出一个横跨各重点流域,纵贯省市县乡村的全方位、多层次横向补偿机制。这些好的经验,用法律法规形式明确下来,上升为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郭兰峰介绍,第四章是市场机制补偿。各类企业、社会组织都是生态保护的重要力量,社会资金是政府投入的有益补充。《条例》遵循市场规律,明确提出政府搭台、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补偿路径,通过推进资源环境权益交易,促进生态产业发展,建立市场化运作的生态保护补偿基金等多元化方式,动员和汇聚各方面力量,实现生态产品需求和供给的精准对接,提高生态产品价值。
郭兰峰提到,第五章是保障和监督管理制度,重在完善配套政策。比如,建立生态保护补偿统计体系。另外,还要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生态环境保护离不开绿色金融,要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为补偿机制市场化提供标准规范。同时,《条例》也明确了补偿行为的违法情形和法律责任,为补偿机制实施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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