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确定设立“武陵山区(黔东)文化生态保护区”“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文化生态保护区”“黔西北文化生态保护区”3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
贵州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在贵州省境内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深厚、存续状态良好,民众参与度高、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的特定区域。保护区坚持保护优先、整体保护、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赖以孕育、滋养、发展的人文和自然生态环境加以整体性保护,促进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目标。
据了解,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设立后一年内,所在地区将依据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编制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将协调有关部门综合考虑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文化遗产与人文自然环境之间的关联性,依照确定的保护区域范围、重点区域和重要场所保护清单,制定落实保护办法和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