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24日消息(记者王迟)6月24日,生态环境部举行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在发布会上介绍,近期,生态环境部正着力构建生态环境领域促进新质生产力的“1+N”政策体系,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领、优化和倒逼作用,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1”是指研究制定以高水平保护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政策文件,“N”是指制定相关领域的细化举措。
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有助于推动污染物和碳排放大幅下降,从根本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新闻发布会现场(央广网发 生态环境部供图)
水泥、炼焦化学等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正在修订
裴晓菲介绍,生态环境部即将出台《加快推动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方案(2024—2027)》《规范废弃设备及消费品回收利用处理环境监管工作方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生态环境部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实施方案》4份文件。
其中,《加快推动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方案(2024—2027)》,计划今明两年,分别修订18项和23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比如,老百姓比较关注的石油炼制、石油化学、合成树脂三项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修改单近期已经发布,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以及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等都在修订之中。
裴晓菲强调,总体考虑是用4年时间,实现重点排放标准全面更新,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规范废弃设备及消费品回收利用处理环境监管工作方案》是生态环境部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具体行动,对完善政策标准,强化环境监管,规范废弃设备及消费品回收利用处理工作作出部署,今年下半年,将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违法拆解废弃设备及消费品污染环境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拆解污染环境行为。
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为高质量发展“明底线、划边框”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中具有基础性作用。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为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提供了行动指南。
裴晓菲指出,近期生态环境部将制定出台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针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方案制定、实施应用、调整更新、数字化建设、跟踪评估、监督管理等6个重点环节,提出具体管理要求,全面规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生态环境部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责任分工,全面推动《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落地应用。
在实施应用方面,从政策制定、环境准入、环境管理三个领域,细化了应用主体、应用方向和应用路径,明确了政策制定、规划编制要衔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项目环评、园区招商引资要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政策协同,支撑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维护生态安全、执法监管等重点工作。
在数字化建设方面,明确国家与省两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平台定位,细化成果查询、统计分析、线索筛查、接口服务、成果备案、跟踪评估等功能模块的开发要求,鼓励开发信息平台的网页端、移动端,依法依规向公众提供查询服务。同时,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管理责任制,着力推动平台智能化水平提升。
“下一步,我们还将研究制定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出台生态环境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联合相关部门制定绿色金融支持美丽中国建设的政策文件,为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裴晓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