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2023年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已提前下达我省共计20亿元,较2022年增加5.73亿元,同比增加40%。其中,水污染防治资金6.57亿元,含奖励资金7691万元(包括审计和监督检查奖励318万元、预算执行奖励2469万元、环境改善成效和日常管理奖励4904万元),是全国唯一获得三项奖励且奖励资金数额最高的省份。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围绕祁连山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碳达峰碳中和以及兰西城市群生态建设等重点任务,及时掌握对接国家政策导向及工作动态,加大项目谋划储备力度,找准国家政策与地方特色的契合点,指导市州做好项目方案编制、资金筹措、运行机制建立等前期工作,全力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及政策支持,扎实推进项目资金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