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公示了第二批省级生态农场评价结果,拟授予128家主体省级生态农场称号,潍坊市16家主体(含渔业2家)入选,数量全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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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了第二批省级生态农场评价认定工作。经主体自愿申报、县级审查推荐、市级审核评价、省级复核等程序,并经生态农场建设协调指导组、专家组联席会议审议,拟授予商河县金盆地家庭农场等128家主体第二批山东省省级生态农场称号。为确保评价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将主体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8月29日至9月4日。
近年来,潍坊市践行高效种植、生态养殖的可持续发展理念,积极推进各级生态农场建设。截至目前,共发展国家级生态农场5家、省级生态农场24家(含渔业3家)、市级生态农场50家,打造了一批资源匹配、环境友好、食品安全的生产经营主体,形成了部、省、市多级示范带动体系,引领全市生态农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潍坊市将在培育一批生态农业市场主体、推广一批生态农业技术模式、总结一批生态农业典型案例三方面着重发力,探索生态农场发展新模式,为加快推进全市农业绿色转型、减排固碳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