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
江西是生态大省和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省份。水利工作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紧密相联。江西水利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先后出台了水生态文明建设指导意见和行动计划,以水生态文明建设统领水利高质量发展,让治水红利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鄱阳湖是江西人民的“母亲湖”,是江西的一大宝库,在全省生态环境大格局中地位重要、作用特殊。2018年,江西省委省政府作出了推进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十大行动计划的重大决策,提出坚持以流域为单元,统筹流域自然、经济和社会等各要素,永葆鄱阳湖“一湖清水”。4年来,江西入长江断面即鄱阳湖出口断面水质稳定在Ⅲ类,鄱阳湖水质稳中有升。
河湖长制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推动并经党中央正式批准的一项生态文明制度创新。2015年年底,江西在全国实施党政同责的全域河长制,开展全方位清河行动和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出台河湖长制地方法规和省级地方工作标准,并全力“清四乱”(清理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形成河长领衔、部门协同、流域共治、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通过6年多努力,全省整治河湖突出问题1万余个。2022年1月—11月,全省河湖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96.2%,同比上升0.7个百分点,越来越多的河湖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江西河湖长制工作连续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表彰。
江西全面落实“四水四定”(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加强水资源管理。提前1年完成水利部下达的8条重点河流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确定任务,完成境内22条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跨省、市河湖水量分配。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行政审批,进行节水评价,科学管住用水。强化节水宣传教育,健全节水法规制度,推进水权水市场改革,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十三五”期间,江西以3%的用水总量增长支撑了46%的经济总量增长,连续4年在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中获得优秀。
水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性资源。江西通过开展监测、编制规划,争资争项、整合力量,示范引领、协同治理,突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减少水土流失存量。通过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遏制水土流失增量。同时,增加科研投入,创建国家重点实验室,搭建科技创新平台,注重科技成果转化。党的十八大以来, 江西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近1.4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与强度持续“双降”,助力固碳降碳等国家战略。崩岗治理“赣南模式”和废弃矿山修复“寻乌经验”,得到中央环保督察组充分肯定并向全国推广。赣州市列入全国5个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之一。2021年上犹等2个县和5个工程成功创建全国水土保持示范县(工程)。在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中江西连续3年获优秀等次。
农村居民的衣食住行、乡村的美好生活,处处离不开水利建设的支持。2019年以来,江西有3批6个县(市)纳入全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第一批高安市、乐安县、德安县项目已完工并完成总体验收。第二批安义县已完成建设任务。第三批吉安市青原区、靖安县项目正加快建设。江西制定建设管理办法、技术导则,委派技术人员开展服务帮扶,保障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项目解决了农村水系存在的淤塞萎缩、水生态恶化等问题,让农民在家门口拥有水景观,彰显出“水利+文旅”的全新价值,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水是经济之脉,是发展之脉,更是生态之脉、振兴之脉。下一步,江西水利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用心用劲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河湖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问题,让“江西风景独好”金字招牌越擦越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