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2月8日电(记者董宝森)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印发了《关于2023年助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若干措施的通知》,全文共20条措施,助力建设项目快速开工、在建项目复工复产、在产企业安心发展。
在优化环评审批环节方面,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实施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符合联动条件的入园建设项目简化环评文件内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实行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整体加快审批速度。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提升服务能力水平方面,对重点项目实行专班统筹推进、专人全程服务、专案提办帮办、专报调度协调、专责跟踪问效,全力提升环评审批效能。
此外,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对污染防治设施齐备且管理规范、1年内未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依法按时如实披露环境信息等条件的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环境管理水平高、信用较好、环境风险较低的企业,可适当减少抽查频次;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给予适度容错改正空间,执行不予、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和免予行政强制“四张清单”;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开展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时,避免人为干扰,防止类案不同罚、过度处罚等问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