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是山东省湿地类型齐全、数量较多的城市之一。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湿地保护工作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关注和支持,湿地受到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全市4处国家级湿地公园、10处省级湿地公园,已成为候鸟的聚集地,百鸟争鸣,野趣盎然,成为一道亮丽的生态风景线,优美和谐的自然环境持续向当地群众释放着“生态红利”。
优化顶层设计 规划“一盘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把湿地保护摆在生态菏泽建设的突出位置,坚持“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原则,初步形成了以湿地公园为主体,布局合理、类型齐全、功能完善、规模适宜的自然保护生态体系。
东明黄河国家湿地公园、曹县黄河故道国家湿地公园、单县浮龙湖国家湿地公园于2017、2018、2019年先后通过国家验收,已纳入《山东省重点保护湿地名录》(第一批)。2020年9月,菏泽市发布《菏泽市重点保护湿地名录》(第一批),东明黄河国家湿地公园划入市重点保护湿地名录。通过部分湿地保护和修复项目的实施,湿地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更加有效的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功能不断加强,生物物种资源日益丰富,蓄水滞洪能力得到充分发挥,为全市湿地保育工作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曹县境内植被多样,是众多动物的栖息地,也是候鸟和旅鸟取食、饮水的重要场所。全县天然分布野生鸟类205种,其中留鸟31种,占总数的15%;夏候鸟44种,占总数的21.2%;冬候鸟25种,占总数的12.1%;旅鸟107种,占总数的51.7%。国家级保护鸟类22种,山东省重点保护鸟类35种。
做好结合文章 编制“一张网”
林长河长“一肩挑”。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推进河长制林长制协调发展,形成监管合力,全面加强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管理。将全市重要湿地纳入“林长制”保护管理范围,将4处国家级湿地公园保护与“河长制”做好衔接,属地林长、河长定期巡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生态保护重点难点问题,共同发力共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