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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四批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丰台区反馈督察情况

   2023-02-27 ​丰台区人民政府62050
导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北京市贯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实施办法》,北京市第四批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北京市贯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实施办法》,北京市第四批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丰台区开展了第二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2年12月29日,中共北京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小组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督察报告。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3年2月22日向丰台区委、区政府进行反馈。反馈会由丰台区区长初军威主持,督察组组长张素枝通报督察报告,丰台区委书记王少峰作表态发言,芦建茹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丰台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丰台区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按照市委“妙笔生花看丰台”指示要求,立足“中心城区”和“南中轴”沿线的区位优势,紧紧围绕“四区一枢纽”功能定位,从承接和疏解双向发力,以减量、提质、增绿为重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丰台区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组建区委生态文明委,制定实施《丰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规定》,完成行政区划调整,厘清区-街镇-社区(村)三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大力推动节能降耗,万元GDP能耗、水耗,碳强度均大幅下降。积极探索绿色转型的新发展模式,聚焦人口和建设规模“双控”。积极开展城市生态建设,在中心城区中率先开展“两山”实践基地创建。


  丰台区大力建设蓝脉绿廊的生态花园城区,初步形成“一轴一廊一屏障,百路百园百社区”的森林城市空间布局。积极推进“疏整促”专项行动,持续深化“一微克”行动,开展水生态、水环境的综合治理。2021年大气环境质量、国家和市级地表水考核断面全面达标。


  丰台区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督察组交办的117件群众举报问题中,65件已办结;对督察组督办、交办问题,丰台区责令整改45起;立案处罚40起,罚款110.55万元;约谈54人。


  督察指出,丰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但河东河西发展不均衡不充分,基础设施底子薄、欠账多,高质量发展的绿色根基尚不稳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水平与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仍存在较大差距,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须下大力气深入解决。


  一是一些部门和属地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丰台区正处于发展转型期,面对新标准、新定位,一些部门和属地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被动,解决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的主动性和前瞻性不足;责任落实存在“最后一公里”问题,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仍未形成。


  履职缺位,同类问题集中成片存在。丰台区行政交界区域多、汽修集群多,由于履职缺失、监管缺位,出现污染源监管空白地带。在行政交界区域和待拆村落中存在多处出租大院、厂房大棚,无证无照、异地经营、超范围经营和无手续的污染企业聚集,其生产过程及物料贮存场所无治污设施,对环境造成污染,仅在王佐镇便排查出39家。2021年花乡汽修集群、卢沟桥街道汽修集群VOCs走航数值偏高,汽修企业VOCs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无组织排放现象严重。2020年7月四项环保职责下放属地后,部分街镇对汽修行业监管缺失。


  监管不严,违法违规问题长期存在。区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中曾指出违法占用林地问题,但区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不够重视,侵占林地问题治理不彻底,督察发现北宫镇5处侵占林地面积共29.5亩。违规加油问题普遍存在,督察仅两天便发现10辆伪装成洒水车的加油车,非法存储、销售劣质柴油。违规砂石加工厂屡禁不止,且现场无任何抑尘措施,扬尘问题严重。


  统筹不力,环境问题治理不到位。建筑垃圾闭环管理存在漏洞,随意处置问题突出,抽查5个工地发现共有11万吨工程渣土未按协议资源化处置,6个街镇存在15处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现象。生活垃圾监管存在盲区,全区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存在垃圾渗滤液未经处理直排市政污水管线情况,部分街镇存在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现象。河西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到位,上报完成的污水治理任务完成不实,羊圈头、铁匠营两座污水处理站至今未投运,小店污水处理站配套管线不健全,导致汇水范围内的6个自然村污水溢流、直排环境,部分自然村户支管线建成率低于10%,北宫镇大灰厂村部分截污管线长期破损,污水直排龙潭沟及牤牛河。


  二是发展转型过程中破解生态环境难题的力度不够。丰台区已进入发展快车道,但区域发展不平衡、环境基础设施欠账多等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工程建设、拆除腾退又使环境保护工作面临阶段性压力与挑战。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整体性推进和稳步性落实上还有较大差距,城市精细化管理、基层治理水平亟待提升。


  扬尘综合治理不到位。2021年,丰台区年降尘量、粗颗粒物年均浓度全市排名均为倒数第二,道路尘负荷均值较城六区高23%,城六区中年度排名倒数第一,平均未管控裸地面积在城六区中排名第二。丰台区施工工地扬尘问题严重,抽查20处工地,均存在扬尘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卢沟桥路、张仪村路等20余条道路均存在积尘、遗撒等现象。抽查5处裸地,发现3处均未采取任何抑尘措施。环保税作用未充分发挥,应按规定对建设方双倍征收的扬尘环保税仍有226条次未双倍征收。


  水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存在短板。河西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不到位,长辛店街道周口店路段污水管线至今未贯通,红山郡等11个小区尚未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合成公等5个社区仍在使用117口渗井排放污水。青龙湖再生水厂投运8年仍不能达标运行。大宁水库上游300米农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环境,对大宁水库饮用水安全带来污染隐患。丰台区仍有17个合流制半截流入河排口,汛期大量生活污水溢流入河。河西地区太子峪路等5条道路及蟒牛河、九子河、佃起河沿河截污工程均未实现雨污分流。


  水资源管理不到位。丰台区为资源性缺水地区,全区人均水资源量大幅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但水资源管理不精细,盗采、超采、擅自改变取水用途问题仍然存在。2019至2021年有49家单位连续三年超许可量取用地下水,且超采量逐年上升;区有关部门为27家单位超取水许可量分配用水指标。节水工作有待加强,中水回用在解决水资源短缺方面未发挥作用,全区92.6%的中水直接退入河道。


  三是群众关注的其他生态环境问题仍需持续推进。丰台区群众生态环境满意度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在施工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多发,噪声投诉总量中96.8%为夜间施工噪声投诉;餐饮油烟扰民现象依然存在,部分餐饮单位未安装净化设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存在超标排放;平房区污水散排、漫排现象普遍,青塔街道岳各庄社区仍有197户居民生活污水直排;圈占公园绿地现象仍然存在,未将绿地空间惠及于民。危废医废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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