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提交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报告显示,2022年,我省环境空气状况、水环境状况、土壤环境状况、生态系统状况等持续改善,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下达的生态环境领域10项约束性指标顺利完成,环境质量取得突破性改善。
2022年,全省优良天数达到270天,所有设区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首次全部退出全国重点城市后十位。全省八大水系水质持续改善,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首次超过80%,V类、劣V类水体断面比例为零,白洋淀淀区水质巩固保持Ⅲ类,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居全国前列。受污染耕地治理和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和风险管控措施实现全覆盖,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大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完成工业炉窑关闭停产73座、升级改造710座,累计创建国家绿色工厂119家、绿色园区10家,累计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企业3805家,全年新增钢铁A级企业9家、累计达到21家,全年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3.9%,建设3个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化肥农药使用量保持零增长。
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得到提升,邯郸市、邢台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全省国家森林城市累计达到9个。全年累计完成河道生态补水53.52亿立方米,京杭大运河近一个世纪以来首次实现全线水流贯通。突出白洋淀、衡水湖生物多样性保护,青头潜鸭等珍稀物种在白洋淀“安家落户”,衡水湖鸟类、鱼类、昆虫、植物等数量明显增加。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张家口怀来县、承德丰宁满族自治县和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被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石家庄赞皇县、邯郸复兴区被命名为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全省创建数量累计14个。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制定风电光伏等10余个降碳产品方法学,全年累计实现降碳产品转化2460万元。主动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400余家重点企业碳排放核查。开展金融助力碳资产价值实现专项活动,保定市成功入选国家第一批气候投融资试点。
此外,我省还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初步构建“日常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监管执法模式,全年入企检查次数下降62%,处罚案件数量下降66%。完善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制度,5500余家企业(项目)纳入白名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