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江苏省第二轮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全面启动。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组深入一线、直奔现场,查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虚假整改等问题。为发挥警示作用,切实推动问题整改,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集中公开通报第一批4个典型案例。
泰州市姜堰区铸造行业无序发展 环境污染严重
加快传统产业绿色转型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泰州市发现,姜堰区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缓慢,铸造行业无序发展,环境污染问题突出。
铸造是姜堰区传统产业,全区共有各类铸造企业149家,近八成为规模以下企业,整体“多而不强”“小且分散”。督察发现,部分企业违规新增铸造产能,未依法开展节能审查,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严重制约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违规审批,执行政策“搞变通”。2018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在国家严禁新增铸造产能后,姜堰区仍有泰州市森德不锈钢制品厂等9家铸造企业违规办理了投资项目备案,新增铸造产能6.95万吨。《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要求,项目备案应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姜堰区行政审批局通过情况说明、公函等变通方式,为30个违规铸造项目“开绿灯”。2019年6月,国家工信部、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要求重点区域新建或改造升级的高端铸造建设项目必须严格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江苏雄大精密铸造有限公司以整体搬迁为名,未经产能置换进行改扩建,属地政府一方面出具承诺为企业背书,另一方面又疏于监管。企业实际建设时擅自新增熔炼设备、扩大铸造产能,2022年实际铸造产量是批复产能的1.6倍。
层层失守,专项整治“走过场”。近年来,泰州市针对铸造行业开展了多轮治理,仅2022年就开展了三轮涉及铸造行业的专项整治,但姜堰区在相关工作中敷衍应付、不严不实,未取得应有的整治效果。“泰州市工业炉窑深度治理行动”认定江苏润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熔化炉已拆除,实际该企业熔化炉仍在使用;认定完成清洁能源替代的江苏通达船用阀泵有限公司,仍在使用以散煤为燃料的加热炉。“三大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中,姜堰区未将江苏万创精密铸造有限公司等28家铸造企业纳入整治范围。“铸造产能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中,姜堰区将38家低效铸造企业列入攻坚范围,除1家整治前已自行关停的,剩余37家“关停并转”毫无进展。
监管不力,责任落实“挂空挡”。姜堰区有12家铸造企业在未取得项目备案手续情况下违法生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要求,年电力消费量超过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泰州海天机械配件有限公司等8家实际年用电500万千瓦时以上的企业未依法开展节能审查。部分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不落实,治理设施“当摆设”。江苏万创精密铸造有限公司熔炼车间废气治理设施未运行,熔炼废气直接通过鼓风机外排。泰州市东阁不锈钢制品厂焙烧废气未处理,黑烟直排。姜堰区青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抛丸机配套除尘设施未运行,粉尘污染严重。
整改不力 常州市生活垃圾处置存在短板
常州市首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明确“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全市生活垃圾全量焚烧”,但督察发现,2022年全市实际焚烧量186万吨,约占垃圾产生量的89%,垃圾填埋、倾倒问题仍然突出。
首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不力。2019年,根据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常州市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2020年底前金坛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投运,基本实现全市生活垃圾全量焚烧”。实际上金坛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直到2022年7月30日才开始并网运行,常州市2022年仍有22.77万吨的生活垃圾未焚烧处理,交办问题没有按序时完成整改。
制订和执行相关文件不严不实。督察组发现,2022年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常州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规定“以零填埋为目标,到2025年,原生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与2018年12月30日开始实施的《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不符,对生活垃圾全量焚烧“放松要求”。《金坛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飞灰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常州市金坛区环境卫生专业规划修编(2017-2030年)》均要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后,以焚烧金坛区生活垃圾为主,并每天焚烧处理200吨沈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陈垃圾,为满足填埋焚烧厂28年服务期限产生的飞灰腾库容。实际上因为常州市区生活垃圾焚烧能力不足,挤占了该厂处理陈垃圾的能力,导致无法按计划腾出飞灰库容。
非法填埋、倾倒垃圾问题突出。常州经开区横林镇南方村新桥头的30多亩鱼塘被非法填埋垃圾,该填埋点群众曾多次举报,地方政府也实施过开挖,2022年6月再次被投诉,但地方未进一步调查处置。督察发现,鱼塘内仍填埋有大量生活垃圾,经现场开挖,垃圾积水呈黑色,散发明显臭味,水体化学需氧量、总磷浓度分别为470毫克/升、2.99毫克/升,超地表水ⅲ类标准22.5倍、13.95倍。该填埋点紧临太湖主要入湖河道直湖港的支浜黄桥港,环境风险隐患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