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拉萨4月27日电 题:中国用更强法治力量捍卫“世界屋脊”生态环境
新华社记者
中国正用更强大的法治力量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捍卫“世界屋脊”脆弱的生态环境。
中国最高立法机关26日表决通过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这是继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黑土地保护法后中国出台的又一部特殊地域生态环境保护的专门法律。
在西藏雅鲁藏布江中游河谷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日喀则市拉孜县越冬的黑颈鹤(1月23日摄)。新华社记者 孙非 摄
专家指出,青藏高原在中国以至全球生态安全中发挥极其重要作用,法律的意义和影响远远超出了258万平方公里的高原本身。
青藏高原包括中国的西藏和青海两省区全部,以及四川、云南、甘肃和新疆等四省区部分地区,大部分地区海拔超过4000米,是长江、黄河、澜沧江(湄公河)等亚洲多条重要江河的源头区。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税燕萍介绍,尽管青藏高原是世界上生态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但它自然生态系统先天脆弱敏感,自我维持和恢复能力差,一旦遭到破坏就难以修复。
这是2022年10月29日拍摄的拉鲁湿地景色(手机照片)。新华社记者 沈虹冰 摄
税燕萍说,青藏高原生态环境面临冰川退缩、冻土消融,以及受全球气候变暖影响大等诸多挑战。
“青藏高原是世界屋脊、亚洲水塔,是地球第三极,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生态保护地位特殊,立法意义重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说。
西藏农牧学院王向涛副教授表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依靠制度和法律,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将生态保护放在区域发展的重要位置,才能让绿水青山真正成为金山银山。
“青藏高原保有大面积较为原始的高寒生态系统,像草原草甸、森林灌丛等都有着独特的发生发育特点,我们在区域发展中,一定要把握这些生态资源的规律。只有守护好这一‘活水源头’,良好的生态环境才能成为高原百姓最普惠的福祉。”王向涛说。
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在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区域开展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禁止在长江、黄河等江河源头自然保护地内从事不符合生态保护管控要求的采砂、采矿活动;除保障居民用电和巩固边防需要外,禁止在青藏高原新建小水电项目等。